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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传统文化教育学会贯彻落实 《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

2017/3/21 10:56:34 | 浏览次数: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推动河北省传统文化教育事业的健康、快速、稳定发展,3月19日,河北省传统文化教育学会在石家庄召开贯彻落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工作会议。学会领导袁俊生、张骥、刘良业、赵洪利、匙建东、苏志炯、叶陈毅、王建君出席会议,省政协研究室理论处处长余育国、乐达教育集团董事长郝志明、河北卓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总经理朱婕、半济堂中医养生总经理马进双、河北新纪榜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许建军、河北省关氏宗亲联谊会会长关长啸、河北省文化产业协会副秘书长孙云霞、百部大电影制片人李然、西凤酒石家庄总代理李延福等应邀出席会议,学会分会、专委会、基地代表以及驻石常务理事、理事、会员代表参加会议。会议由刘良业执行会长兼秘书长主持。



刘良业执行会长兼秘书长讲话

     会议认真学习了《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一致认为:《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的颁布,为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指南,对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重点任务都作出了全面、系统、深刻的阐述。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党第一次就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出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全面系统的意见,是一部纲领性的文献。
    会议强调:认真学习《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关键在于贯彻落实——在于转化为指导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强大物质力量。为此,第一,全会同志务必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第二,要活学活用,理论联系实际,把其运用到我会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实际工作中去;第三,在工作中,要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紧密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统文化教育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过程中,努力做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会上,刘良业执行会长兼秘书长还向大家通报了3月14日他参加的石家庄市贯彻落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意见》研讨会暨贯彻落实中央“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 专家研讨会的主要内容(由中共石家庄市委宣传部主办)。



郝志明董事长深情演唱歌颂祖国的歌曲

     会议还研究了学会换届选举和2017年度学会工作等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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