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乐专业   |   舞蹈专业   |   美术专业   |   器乐专业   |   理论部 在线报名

专业介绍

Professional

十二平均律与十二不平均律的介绍

2016/11/9 10:46:43 | 浏览次数:

所谓"律",是指我国古代审定乐音高低的一种标准。
十二平均律,是指将一个八度划分为十二个均等的部分(即通常所说的十二个爿音),每一个部分称为一律,合起来即为十二平均律,简称"平均律"。
世界上第一位发明十二平均律的是我国明代科学家、音乐学家朱载埔。他在158年首次用数学开方的方法,精确地计算出十二平均律,比近代欧洲由德国人魏克迈斯:l《1691年提出的十二平均律,整整早了一个多世纪。

十二不平均律也可以称为非"十二平均律",尽管十二不平均律并非是一种具体的定律体制,而仅仅是一个概括性描述其他律制的术语,但是两者还是有一些区别的。非"十二平均律"可以理解为十二平均律以外的其他所有律制。如前所述我国的《三分损益律》、《京房六十律》、《新律》、《三百六十律》、印度的《二十二律》、阿拉伯的《二十四律》以及《五度相生律》和《纯律》等等,都可以说是非"十二平均律"。而"十二不平均律''则只可能理解为:将一个八度划分为十二个部分(即十二个半音),但这十二个半音却不一定相等的律制,如《三分损益律》、《五度相生律》和《纯律》。
事实上,"十二不平均律"隶属于非"十二平均律"的范畴,同时是"十二律"的律制系统。由此我们还可以看到:只有在十二平均律中,#c等于"d以及#d等于'e这些概念才可以成立。原因在于:#c和"d都是100音分,#d和6e都是300音分。而这些音在我们下面所要谈到的其他十二不平均律中,则是不完全相等或有一定差异的。

相关文章:

分享
上一篇
返回
下一篇

声乐专业 舞蹈专业 美术专业 器乐专业 理论部